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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呼市一中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律大讲堂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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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2 - 12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这一天,经过为期4个月的全民大讨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学习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特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阿荣法官为我校开展法律讲座,除于图书馆四楼参与现场活动的班级,其余班级分别组织在教室通过校园直播渠道观看讲座。讲座分为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以国家安全为核心话题,第二部分则以同学们熟知的校园欺凌为核心话题。

       阿荣老师以新颖有趣的演示文稿吸引了同学们的注意,又用简单的有奖问答活动增强了讲座的互动性。在“为什么以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什么是国家安全”、“你会如何保护国家安全”等提问中,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参与回答问题,回答正确的同学,获得了由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赠送的新版《民法典》。

       同学们在有序高效的互动中学习到了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包括的具体内容,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以及泄漏国家秘密可能带来的危害。讲座中简明直观的图片带同学们认识了互联网站泄密、违规处理和储存涉密文件、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等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形,同时,大量的案例帮助同学们了解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讲座普法成效极其显著,同学们纷纷感叹收获颇丰。

       作为国家的一位公民,理应充分认识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性,并适当学习和掌握部分维护国家安全的方法。如果说国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大家园,校园则是我们赖以生存和成长的小家园。在这片净土上,同学们不仅要学会和老师们相处,更要学会和朝夕相伴的同学相处。然而,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却暴露出不少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讲座第二部分主要从认识和预防校园欺凌角度帮助同学们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打、毁、吓、传、骂五种行为是欺凌的主要表现,这些行为会对受害人造成极为严重的伤害,要时刻警惕。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可能触犯的刑法罪名更是提醒同学们警钟长鸣,做合格的中学生,做守法的好公民。

       讲座丰富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也为对法律专业有浓厚兴趣的同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活动最后设计的展示法槌、律师服等重要物品的环节更是吸引了不少同学的眼球。讲座结束后,不少同学向阿荣老师咨询法律知识、法律专业等内容,学法的浓浓热情表现出来。

       学法一日,守法一生。宪法守护我们生而为人的权利,守护我们追求梦想的自由。宣传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是学校法治教育的行动指南,更是每个中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指向标。信仰是法治的支撑,望一中学子争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让法治的种子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