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毕业生提取纸介质档案的通知
一、提档条件:
1、在一中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回原籍报名的学生到报名所在旗县区招办提档。)
2、能在内蒙招生信息网上查到录取结果的考生。
二、提档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录取结果。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到的录取结果,用A4纸打印出来,并在右上角写上所在班级和姓名。
2、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A4纸)。录取学校必须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到的录取学校相同。
3、 高中学籍档案。(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以及体检表、社会实践表)。
4、 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三:提档时间、地点
时间:7月25日——8月31日, 每周一到周五下午3:00——6:00
地点:教务处(西跨三楼)
四、咨询电话:6362026
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教务处
201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