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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大中小思政一体化专题研修活动会务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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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08 - 27

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比选合格供应商为学校提供本项目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大中小思政一体化专题研修活动会务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比选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需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方式

3.1时间2026828日至202691,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3.2方式:准备下列证明资料发送至邮箱mitan8881@163.com(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以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资料具体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2025年8月至今)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或承诺函;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2025年8月至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承诺函(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需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声明函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7.投标人信息表原件(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间:2026年9月2日09:00

点: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会议室

六、联系人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6649916

  箱:mitan8881@163.com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